经家园同意发布召集的公益活动、志愿者培训、志愿者活动等都属于清远市阳光爱心家园志愿者协会的活动, 应该录入家园档案之活动记录,每次活动记录只有一份, 并且是由领队或者领队指定人员做记录。 格式如下:
1、标题:2013.1.1第880例新桥疗养院探访活动 (第几次案例由组织部专人提醒通知) 2、活动时间: 2012.7.1上午11:00—14:30 活动4.5小时(必须注明活动时数) 3、参加成员: 001阳光(黄锐添) 003罗汉(罗卫国) 共2人(一定要记录成员的编号和姓名) 4、产生费用:已申请家园资金,用于购买猪肉、青菜等,实际支出287元,另车费餐费每人A15元 (注明具体金额,申请家园资金的请注明申请多少元、实际使用多少元,所购物资明细为:) 5、正文········ ···········(记录活动的组织、分工、实施及服务对象的情况、意见和需跟踪事项) 6、成员总结交流意见: 1·· 2··· 3··· (活动有总结的务必加上天使们的总结意见) 7、附上一张大合照或者具有代表性的照片(300K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