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2成
各档次贷款额度政策:
(一)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8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三)借款申请人购买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上首套自住住房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6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四)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6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清远日报讯 记者陈荣汉 通讯员余薇薇 9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异化政策正式施行。记者昨日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近日下发的《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我市的公积金贷款将分为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上3个档次,实行差别化政策,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这是为了体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平性、合理性和互助性,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促进住房的合理消费,有效降低贷款风险,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业内人士称。
首套房:增加“90至144平方米”贷款选项
记者了解到,早在6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原则审议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案》。当时的方案将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的界线定在了90平方米,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原来政策不变;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个人可贷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相对于初步方案,新规对贷款情况更加细化。在首套房方面,《通知》将差别化政策分为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上共3个档次。
“增加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至144平方米住房的贷款选项,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趋合理化、多样化,同时可以让大部分购房者享受优惠的贷款政策。”上述负责人介绍,经测算,我市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占全部情形的62.6%,因此,贷款优惠政策可向大部分的购房者倾斜。
“规定政策性住房或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政策维持不变,体现出政策有利于保护首套房购房者,保障刚需购房者的实际需求。”某银行人士分析,“将90平方米以上首套自住住房按面积再划分,是为了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趋合理化、多样化。
二套房:可贷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6倍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6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对此,该负责人解释,根据中央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即被划入非普通住宅行列”。同时,国家的相关政策也明确要收紧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因此,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均属于现行国家政策中住房限购对象。”该人士介绍,经测算,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申请人平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约为8.3万元,工资收入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普遍较高,因此,将可贷额度拟定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比较适宜,符合对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实行有所限制的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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