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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星期一贫困学生陈喜明探访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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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23: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活动主题】探访贫困学生陈喜明
【活动召集】清远阳光爱心家园志愿者服务协会
【活动人数】5人(召集爱心车辆一台)
【活动时间】2017年5月1日下午2.30
【活动领队】思雨    电话:13828500541
【集中地点】小市桥南鸿基家电
【活动费用】家园基金购买物资
【活动内容】喜明搬家了,趁喜明放假,到新居了解陈喜明近期学习及生活情况。
现就读于高一的陈喜明(其为双胞胎哥哥),因父亲得病不能工作,为减轻家中负担,曾在中考时放弃学业。其班主任觉得因为贫困而放弃学业就太可惜了,所以求助家园进行帮扶。今天秋季开学,家园协同热心人士帮助喜明顺利进入高中,除为他缴交开学的费用,还定期每月资助500元生活费。
        家庭原生环境我们没办法选择,我们能选的是笃定自己的梦想。陈喜明有个小小的梦想,就是不为家里增添负担的前提下完成学业。家园希望更多善长人翁能够关注到像他这样的学子,助其完成学业。
一、活动报名须知:
    1、报名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是清远阳光爱心家园正式注册志愿者。
    2、会员在报名参加活动时必须清楚了解活动的行程、内容,根据自身条件报名且要先熟知《阳光爱心家园准则》,活动过程中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接受组织统一安排。
    3、不得以清远阳光爱心家园义工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家园形象的活动。
二、《报名人自愿声明》:
     本人作为一名成年人,已熟知、理解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自愿服从爱心家园组织的安排,并自愿遵守《阳光爱心家园准则》。
本人深知爱心家园活动仅为公益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组织者不对任何在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来回路途中所发生的危险及相应的后果负责。
     本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阳光爱心家园组织追讨的权利。
三、报名格式:
家园 I D:
家园编号:
联系电话:(为保障个人隐私,请以手机短信形式发给活动领队)
备注:(可以提供的服务、物品的请备注)
报名人自愿声明: 本人作为一名成年人,已熟知、理解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自愿服从爱心家园组织的安排,并自愿遵守《阳光爱心家园准则》。 本人深知爱心家园活动仅为公益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组织者不对任何在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来回路途中所发生的危险及相应的后果负责。 本人已经慎重考虑并自愿承担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若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本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放弃通过法律途径向阳光爱心家园组织追讨的权利

点评

请按“2017.5.1第1584例星期一贫困学生陈喜明探访记录”编写  发表于 2017-4-29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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